
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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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婚姻家事部负责人、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律师、杂志《方圆律政》特邀嘉宾、《家和律师说家事》主编、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金牌财富规划师、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天赋密码•情感危机化解》、《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公益讲座创始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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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北京-北京城区-朝阳区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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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
2024-06-21 09:32:56
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对方有严重疾病在医院住院治疗,双方一度陷入僵局,在我们婚姻家事团队人员共同努力下,已经无解的案件终于达成调解,为女方争取了百分之八十的房产份额,客户顺利的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客户的满意是我们的最大追求。 -
姚平
2024-04-07 11:36:29
夫妻之间对财产归属的约定一般以婚姻关系为前提和基础,具有增进夫妻感情、构建稳定家庭关系的目的,但其最终是以财产权利的归属、变动为内容。为了还原约定当时的真实意图,建议双方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有利于减少夫妻之间的猜疑,让夫妻相互信任的原则落到实处,也有利于维护稳定、和谐的家庭关系。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必须谨慎、仔细,最好咨询专业律师,避免签订的内容有瑕疵,也防止对方反悔,加大诉讼难度。 -
姚平
2022-11-29 18:16:05
分家析产继承纠纷对于没有房本的房产以及区位补偿款如何分割?不是被拆迁安置人口,同时也不是宅基地登记时的在册人口,拆迁的利益就完全没有吗,最终还得参照其他的情况来定,并且不同的法院会出现不一样的判决。 -
姚平
2022-11-17 22:26:17
🚩婚后双方父母购买的房屋归谁所有? 婚后购买的房屋,除非当事人对房屋的归属及份额有明确的约定,否则就应当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由双方共同所有。而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由于房子的归属问题重大,因此,父母在为子女购买房屋时,还是要事先约定清楚,以防发生纠纷。因此,如果有父母为子女购买房屋出款的,我们建议做到如下两点: 1.签署书面协议 很多人之所以不愿意签订书面协议,是因为碍于情面,怕伤感情。但事实上,如果不说清楚,可能更容易伤感情。因此,我们建议,如果是几家凑钱购买房屋,最好事先写清楚。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房屋情况; (2)每家出资的数额; (3)每家出资算是赠与,还是算借款; (4)房屋的归属。 2.保存好相关证据 购买房屋时的出资款,如汇款凭证、刷卡证据等最好保存好,在将来产生纠纷时使用。 -
姚平
2024-02-05 15:23:23
和平离婚 怎样才能成功和平离婚?婚姻经营从来都不是单向的,人性的复杂也决定了,很多事情不是非黑即白。对方不同意离,那怎么去说服另外一方呢?1、分析原因对症下药。2、打感情牌。3、确定谈判策略。4、请第三方(律师)调解。如有离婚问题,可以咨询我,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服务。 -
姚平
2024-02-02 17:34:56
有人说,婚姻是百合花,百年好合的愿望在一夜之间盛开,生命的荒原从此绚丽而多彩。也有人说,婚姻就像一双鞋子,合脚与否只有自己知道。婚姻的答案总是多种多样,一千个人可以有一千种回答。但其中有一点是得到广泛认同的:婚姻决定女人的命运走向。 -
姚平
2022-09-09 10:46:00
夫妻之间本应相互忠诚,共同经营婚姻生活; 但对方在婚内不仅出轨而且进行财产转移,损害我方利益; 当事人找到元甲律师后,不仅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而且得到财产三七分的判决; 既然我们婚姻已经无法保住,那么就要及时找到专业律师保障离婚时的利益最大化! -
姚平
2022-12-02 15:57:27
🚩当事人能够起诉要求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吗? 在分割财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 🌹首先是意思自治原则。即双方按照自己的意愿达成分割财产的协议,根据协议来处理财产。 🌹其次是区分共同所有和个人所有原则。如果双方协议未成,那么对于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要区分财产的性质,是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如果财产是属于共同所有的性质,则应该平均分割,如果是个人所有的性质,则谁的财产归谁所有。 🌹再次是一般共有原则。即如果财产性质不明时,无法认定财产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则一般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进行平均分割。 🌹最后是照顾妇女、儿童权益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即在财产分割过程中,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儿童一方的权益;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分割财产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司法实践中,以上4个原则有适用的先后顺序,应依次进行处理,不能片面适用。 🍀单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对于因为同居,女方主张青春损失费或者女方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的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